一、有關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於113年8月14日來函宣傳與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等電信業者簽訂合作續約,本次新契約內容摘要如下:
(一)契約期間: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。
(二)適用機關:本府各機關、學校、事業單位。
(三)電信業者提供專屬本府行動電話門號及行動上網資費方案,包括但不限於:
1. 手機新辦、攜碼、續約及購機合約。
2. 通話資費提供網內、網外(含市話)定額免費分鐘數。
3. 行動上網資費方案提供不同流量計價方式。
4. 其他加值方案或優惠活動。
二、資訊局亦不定期將優惠訊息更新至本府「本府TaipeiOn入口網」—「布告欄」—「臺北市政府電信節費專區」,如同仁有申辦需求,惠請依電信業者提供之資費方案中所列聯繫窗口、據點或網路進行申請。
三、其他事項請詳各電信業者優惠方案。